站内搜索
应急发布:特种作业证书取消3年复审,6年直接换证、证书互通互认、减少重复取证
围绕减轻企业和从业人员负担提出:1、推动证书互通互认。应急管理部会同人社部、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明确电工、焊工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互认要求,不再进行重复培训,可以直接参加考试。2、减少重复取证。修订《特种作业目录》,取得高压电工证书的人员,可以直接从事低压电工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在从事本职范围内的作业时,不再要求取得高处作业证。3、取消证书3年复审,改为6年换证。
围绕方便从业人员取证提出:1、实行“跨省通办”。申请考试的从业人员,取消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要求,可以向全国任意考核发证机关或者其委托的考试机构提出申请。2、实行预约考试,从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生活情况提前预约,便利从业人员参加考试。3、实行延期换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失效未超过1年的,按照换证办理,但证书失效期间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
未登录,点击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