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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发表时间:2019/08/29 00:00:00  浏览次数: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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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照国家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运行阶段,存在和(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等进行综合的阶段性分析和评价,指出存在的主要职业卫生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和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提供依据,并为监管部门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程序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程序一般包括:前期准备、评价实施、报告书编制、报告书评审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接受用人单位委托、签订评价工作合同、收集有关技术资料、开展初步现场调查、编制评价工作计划,并对计划进行技术审核,确定质量控制要点等。


  2.评价实施阶段:依据评价计划,开展职业卫生调查,识别作业场所存在和(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进行现场检测。职业卫生调查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健康检查、应急救援及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情况。


  3.报告书编制阶段:对调查所得的资料和检测数据进行分析、整理,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可行性建议,完成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4.报告书审评阶段: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告书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复核,提出修改意见。评价机构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后提交正式报告书。由用人单位负责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除仅产生物理因素(不包括放射性因素)或仅导致轻微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不需组织专家对其报告书进行评审外,其余作业场所均需进行评审。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内容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一般每3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使用或产生高毒物质的作业场所应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评价范围应包括用人单位参与生产的全部工程内容,主要针对正常生产期间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和接触水平,用人单位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职业健康监护及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价。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分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职业健康监护及管理情况等。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方法


  通过对作业现场进行职业健康调查,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对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水平及职业健康影响程度进行分析,运用检查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全面评价。


  评价报告书编制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应用语规范、内容针对性强、重点突出、条理清楚、结论明确、建议可行。


  评价报告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总论(评价目的、评价依据、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单元、评价方法、评价程序、质量控制)、用人单位概况(概述用人单位及作业场所的基本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地理位置及主要自然环境概况、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原/辅材料及年用量、主要中间品、主要产品、副产品及产量、劳动定员、生产工作制度、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健康管理,以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议落实情况等)。


  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单位成立时间、作业场所地址、年度产值、资产总额、生产运行状况等基本情况。

  2.在对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进行表述时,可用框图或简图的形式进行描述,应重点说明存在和(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设备的机械化、自动化和密闭化程度。

  3.在对劳动定员进行表述时,除按岗位、工种、性别进行调查外,还应调查用人单位农民工数量。

  4.在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表述时,应明确个人防护用品配置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劳动者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

  5.在对辅助用室进行表述时,应包括车间卫生用室(浴室、更/存衣室、盥洗室以及在特殊作业、工种或岗位设置的洗衣室)、生活室(休息室、就餐场所、厕所)、妇女卫生室等。

  6.在对职业健康管理进行表述时,重点对用人单位设置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机构名称、专/兼职管理人数等)、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参加职业健康培训、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设置的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以及既往职业性急慢性中毒事故等情况进行说明。

  7.对于之前做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用人单位,要对其评价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1.明确作业场所存在和(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2.明确具有职业病危害暴露的岗位分布情况、生产工作制度、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及接触水平;辅助生产岗位应纳入评价范围。

  3.明确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的总体布局情况,作业场所总体布局图可作为报告书的附件,并标明作业场所和生活场所的位置、有害作业场所和无害作业场所的位置,以及可产生高毒物质的作业场所位置。

  4.明确存在和(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布局情况,相关生产过程和设备布局情况可以框图或简图的形式作为报告书的附件,并标明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以及存在和(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过程和位置。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1.明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方法、仪器、频次、检测点设置、气象条件等内容;

  2.现场检测要严格依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执行;检测点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


  用简洁的文字、图表等对检测结果进行合理表述,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原因,并结合岗位设置、生产工作制度、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或使用情况,以及既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对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水平进行综合评价。


  被评价用人单位所辖作业场所区域内外包(委)工程也应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其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同时进行检测和评价,并应对承包单位是否具有职业病防护条件或能力进行调查。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调查与评价


  1.明确防护设施的设置及运行状况;

  2.对重点区域或岗位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进行检测,以更好地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原因;

  3.调查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情况;

  4.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分析与评价


  应包括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情况,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以及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的处置情况。对于职业健康检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评价机构应指导其根据报告书内容尽快组织存在职业病危害暴露的岗位劳动者到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现状评价的结论与建议


  现状评价的结论:在全面总结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归纳评价对象存在和(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对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现状作出综合评价,并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状评价的建议:针对综合评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针对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容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部位或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的、可行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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