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资质从事职业卫生服务等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7000元的行政处罚
大理市XX有限公司超出资质认可范围从事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等案
一、案情介绍
2023年2月16日,大理州卫生健康委执法人员对大理市XX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
(一)大理市XX有限公司提供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显示许可的业务范围为“第一类1.冶金、建材;2.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工程建筑业”,该公司2022年2月向XX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XX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收取了检测费用4937元。通过查看XX肥业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及“全国组织机构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查询:XX肥业有限责任公司经济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划分表》,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属于第一类中的化工、石化及医药。大理市XX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围为“第一类1.冶金、建材;2.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工程建筑业”,第一类中的化工、石化及医药领域未经许可。
(二)大理市XX有限公司2021年6月出具了《XX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XX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开该报告相关信息的时间2022年8月22日,超出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自出具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技术报告相关信息的规定。经进一步调查确认,大理市XX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超出资质认可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取得违法所得人民币4937元;2.未按规定在网上公开职业卫生技术报告。
超出资质认可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行为,违反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超出资质认可范围从事技术服务活动”的规定,应依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资质认可机关取消其资质认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资质认可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未按规定在网上公开职业卫生技术报告相关信息的行为,违反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自出具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技术服务报告相关信息”的规定,应依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未按规定在网上公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报告相关信息”的规定予以处罚。
经过合议、事先告知、审批等法定程序,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给予大理市XX有限公司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937元,并处17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二、案情评析
本案涉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超出资质认可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未按规定在网上公开职业卫生技术报告的违法行为,为辖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首例案件,主体认定准确,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法律适用适当,裁量合理,文书制作标准、程序规范。
(一)违法主体认定准确
确认被处罚主体的身份是实施行政处罚的前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作为行政违法主体的当事人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法人和其他组织应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依法设立的不能作为违法主体。本案在证据中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张X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王XX)各1份,证明大理市XX有限公司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确保了被处罚主体的准确认定。
(二)违法事实认定清楚
本案有2个违法事实,分别是:超出资质认可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未按规定在网上公开职业卫生技术报告。现场制作了《现场笔录》,提取了大理市XX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XX肥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大理市XX有限公司与XX肥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云南增值税专用发票》、《XX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XX肥业有限责任公司经济行业查询电脑截屏,并对大理市XX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技术负责人王XX制作询问笔录,形成证据链,认定大理市XX有限公司超出资质认可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违法所得4937元。现场制作了《现场笔录》及大理市XX有限公司网站公开信息员杨XX《询问笔录》,提取了《XX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XX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网上公示电脑截屏,形成证据链,认定大理市XX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在网上公开职业卫生技术报告。
(三)法律适用正确
本案主要涉及2个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且分项叙述、条理清晰,适用法律准确适当,填写全称并具体到条、款、项,引用的处罚依据与违法条款一致。
三、思考建议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目的是识别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确定危害程度、评价防护效果,为职业病危害治理、职业病诊断鉴定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提供依据。超出资质认可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无法确保所出具评价报告的科学性,违反了国家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业的监管规定,也可能对劳动者的生命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同时也对合法经营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秩序造成扰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过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诚信经营,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企业作为职业卫生服务的需求方,应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服务机构,并对其服务进行有效监督。